河北唐山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6日-3月24日,现场审核时间为3月20日-3月24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现场审核需要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唐山考区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

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现就唐山考区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形式

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共2个批次。

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纸笔方式。

三、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报名时间

1.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6日-3月24日,现场审核时间为3月20日-3月24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2.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2017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现场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6日-3月24日,现场审核缴费时间为3月20日-3月24日。

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网站为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河北财政信息网”(http://www.hebcz.gov.cn/)会计服务栏目。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再设置补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基本情况、照片和其它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

(二)考试时间

1.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9日-10日举行。

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10日举行。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报名步骤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网上填报信息完毕后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整个报名过程方为完成。

1.网上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于3月6日0:00至3月24日23:59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河北财政信息网”(http://www.heb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现场审核点),报考人员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由于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连续两年滚动管理,在2017年度报名时请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6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7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6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查实,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将不得参加考试、取消考试成绩。

2.现场审核确认

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于3月20日至3月24日到各现场审核点确认信息。2016年度在我市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且审核、考试通过的人员不必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交费;以前年度在外市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今年在我市报考的,必须进行现场审核。

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唐山市现场审核点一览表

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于3月20日-3月24日到唐山市建设南路47号市财会培训中心206室审核点确认信息。

现场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

现场审核时中、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还需携带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以备存档。

港、澳、台居民报名时,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上述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审核点打印回执表两份(一份交报考人员、一份存档)。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原则现场审核确认,报考人员可在本市范围内任选审核点确认,不得跨市审核确认。

3.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于3月31日2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务日程

1.准考证打印。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9月8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2.组织考试。2017年9月9日至10日组织中、高级资格考试。

3.公布成绩。2017年10月25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4.证书领取。证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发放。

四、报名条件

(一)中级资格

1.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凡2015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6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底。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3.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4.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要求,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①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②持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报考人员取得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的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年限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年限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时间。

(二)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015-2016年度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费用

中级资格考试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人每科70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110元。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考办编著,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定、网上交费。请购买教材的考生认真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教材会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复核缴费考生信息,尽快发给各位考生,如地址不详、联系方式不正确,考生承担后果。

为保证考试客观、公正,广大应考人员应认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和各项考试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唐山市会考办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