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文件收悉,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定于2017年9月举行,现就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1日

网址:http://www.qhkjw.gov.cn:8080/qhcms/(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http://kzp.mof.gov.cn/list_warning_bm.jsp(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四、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9日-10日举行。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0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联系电话:0979-723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