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已办理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申领

(一)已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并获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最后一科考试通过所在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书。

(二)已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但未获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三)前往最后一科考试通过所在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申请专业阶段合格证手续。

二、全科合格证书申领

(一)已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并获得全科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报名时填报的证书领取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全科合格证书。

(二)已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但未获得全科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三)前往报名时填报的证书领取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申请全科合格证手续。

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一)本人签名的申请报告

(二)身份证件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三)办理申请专业阶段合格证手续的,如在外省有考试通过科目,须提供考试当地注协盖章的有效合格成绩单;办理申请全科合格证手续的,须提供专业阶段合格证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四、委托领取

委托他人代理领取合格证,须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关信息变更过的考生

考试成绩合格,但是姓名或身份证号有变更的考生,请携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前来登记办理;

六、入会

考生领取全科合格证时,可同时办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手续。申请入会人员请提交以下入会相关资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广西)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表格可在自治区注协网站“下载专区”处下载)。

(二)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三)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七、领证时间

2017年1月16日—1月20日,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领取的,春节后上班期间可前来领取。

八、有关领取合格证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地址: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8楼806室,联系电话:0771-2863115;

(二)柳州市财政局服务大厅,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2号,联系电话:0772-2857227;

(三)桂林市财政局会计科(一楼01室),地址:桂林市西城路33号,联系电话:0773-2820879;

(四)梧州市财政局会计科2505室,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99号红岭大厦,联系电话0774-3825977;

(五)北海市财政局会计科(附楼一楼),地址: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9号,联系电话:0779-3035692。

广西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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