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领取名称: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

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的证书管理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证书管理号)。

查询证书管理号:点此处

领取日期:2016年12月12日、13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1:30;15:00-17:00)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附近公交车站:人才中心站、岳阳小区站)

其他:发票相关问题请查阅本中心网站发票领取通知

(教材部0592-5369050、财务0592-5156227)。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