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 胡怡建教授

要点概览

营改增带动投资、消费和净出口的增长,能顺应经济新常态要求,有利于供给侧改革。

营改增在合理引导产业分工与深化协作基础上,促进结构优化、层次提升、重点产业发展。

营改增顺应企业体制机制转变的内在要求,促进产业主辅分离、服务外包、总部集聚和服务制造等组织结构调整和方式转变。

营改增从总体上降低家庭税负,低收入者从改革中的得益高于高收入者,使收入不平等程度有所改善。

自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至今已5年,营改增由不为人知到深入人心,已成为我国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最为重要、卓有成效的改革项目之一。营改增最为直接的影响和成效是国家减税、企业减负。从国家宏观经济效应层面分析,通过减少重复征税和减税减负,营改增在经济增长、结构优化、产业转型和居民福利等方面的效应十分明显。

一、经济增长效应

营改增主要是通过中性税收、结构性减税,体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正向效应。营改增通过带动投资、消费和净出口的增长来带动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顺应经济新常态要求,有利于供给侧改革。

顺应新常态要求

营业税是对企业营业额征税,企业税负高低主要由税率高低决定,不管企业利润高低、盈利亏损,只要企业存有销售额都要按同样税率缴纳营业税。这种按营业收入不考虑企业成本和利润的征税方式,在经济膨胀、利润率提高时,相对企业的营业利润,往往减负;而经济下行利润率降低时,相对企业的营业利润,往往增负。在经济新常态下,随着经济下行,企业利润下滑,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占其利润比重会随之上升,不能顺应经济新常态发展要求。与营业税相比,增值税在计算销项税时尽管仍取决于销售额,但进项税取决于成本,可在经济下行、企业营业收入增长放慢和成本占收入比上升,以及利润率整体降低时,在一定程度上,相对于企业的营业利润,降低企业税负,缓解经济下行税负压力,有利于经济下行新常态下的企业生存发展。

有利于供给侧改革

营业税按营业收入征税,与企业利润没有直接关联。销售额相同的企业,成本高、利润率低的往往营业税占企业利润比高;成本低、利润率高的往往营业税占企业利润比低。也就是说,营业税有利于利润率高的企业,而不利于利润率低的企业。营改增实现了全面减税,减税的行业和企业差异较大。成本高、利润率低的企业减税幅度会大些;而成本低、利润率高的企业减税幅度会小些。全面实施营改增对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加企业利润,减轻企业税负,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营改增所释放的减税红利,契合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紧迫要求,为供给者提供了发展空间,也对刺激消费、促进消费升级产生积极影响。

二、结构优化效应

全面实施营改增以减少商品和服务往来中的重复征税、完善增值税抵扣链为核心,在合理引导产业分工与深化协作基础上,通过产业层次提升、重点产业发展,来实现经济结构优化。

经济结构优化

全面实施营改增对于加快服务业发展,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产业结构,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是减少了营业税制下的重复征税,减轻了服务企业税收负担,服务业与工商业同等纳税,促进了其较快发展。二是服务业对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下游企业抵扣,减轻了下游工商企业税负,拉动服务业发展,以及服务业和工商业联动发展。三是营改增的抵扣机制消除了企业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税收障碍,通过生产企业内部服务部门独立分离,以及服务业务外包,使部分制造企业内部服务转为外部服务,扩大了服务规模。虽然产业结构调整有其内在运行规律,但全面实施营改增支持和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产业层次提升

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层次提升有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全面实施营改增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一是营改增有利于新兴业态发展。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先进技术,服务业从此次税改获益较大。这些新兴业态服务经营规模庞大、所需设备规模相对较大,又大都处于设备投入更新阶段,有较大规模技术设备更新,从而能获得较多进项抵扣。这些企业本身减负较多,同时,他们的下游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进项抵扣。营改增形成了服务企业进项设备抵扣和下游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双重抵扣、双向减负效应。二是营改增对于高成长、高研发投入、高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集成类以及服务类公司最为有利,从而有利于做大做强研发、设计、物流和营销等高端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从低端走向中高端,从传统走向现代。三是营改增降低了科技研发、科技服务企业税负,有利于其增加投入、提高效益,形成对创新供给的激励。全面实施营改增从短期看,有利于企业减负、降成本,更大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从长期看,税制优化和完善,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

三、产业转型效应

全面实施营改增顺应了企业体制机制转变的内在要求,促进了产业主辅分离、服务外包、总部集聚和服务制造等组织结构调整和方式转变,从而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主辅分离效应

营改增前,企业内部服务部门提供内部服务不征收营业税,如果将服务部门从企业分离再向原企业提供服务,由于内部服务转为外部服务,需要缴纳营业税,从而制约了工商企业和服务企业内部服务部门分离发展。服务业营改增后,企业服务部门独立出来,再向原企业提供服务,虽然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可以在工商企业抵扣。这意味着,工商企业或服务企业内部服务部门是否独立建立法人机构,不影响企业税收负担。这就扫除了企业主辅分离的税收障碍,促使一些研发、设计和营销等内部服务部门从主业剥离,成为效率更高的创新主体,提升产业能级,实现主业更聚焦、辅业更专业,利于企业转型升级。

服务外包效应

目前,在信息服务、物流和服务外包等行业,企业将部分辅助性、非核心业务外包已是发展潮流。然而,服务业营改增前,工商企业服务如果由企业内部提供不缴纳营业税,如果由企业外部提供需缴纳营业税,外包服务税负大于内部提供,从而影响和制约了外包服务发展。服务业营改增后,虽然由企业外部提供服务仍要由提供服务企业缴纳增值税,但可以由接受服务企业从增值税进项税中抵扣,使无论是内部提供服务还是外部提供服务均不影响企业税负。营改增消除了服务业为工商业提供服务的税收障碍,减轻了服务外包税负,有利于促进服务外包发展。

四、居民福利效应

全面实施营改增作为间接税改革,虽然对于调节高收入无能为力,但对于提高低收入者购买力可以有所作为。营改增从总体上降低了家庭税负,低收入者从改革中的得益高于高收入者,使收入不平等程度有所改善。

低收入者的间接受益

在我国以按企业收入总额征收间接税情况下,很多服务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与处于垄断地位利润率较高的大型国有企业相比,虽然税收占总收入比近似,但税收占税利总额比差异就显得十分悬殊。营改增使试点企业税负明显下降,这对于竞争性、低利润和高就业中小企业较为有利。

低收入者的直接受益

营改增通过减轻试点企业间接税税负,通过价格传导机制,使减税部分反映在消费价格上,从而使中低收入者受益。实证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结论。从营改增试点行业分析,生活服务业不但减负占比高,而且幅度大,减负效果尤为显着。由于生活服务业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减负利于降低生活服务成本,稳定生活服务价格,减轻居民税收负担。

来源:上财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