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会计考试办公室的通知精神,现将拉萨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二)报名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

报名考生于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超过15KB,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进入报名入口。

2.报考资格审核

拉萨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予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1日15:00至12月5日18:00。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20日00:00至5月8日23:59。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用书

考生可根据自行需要,在报名网址按照提示订购考试用书。书籍领取时间将在(http://220.182.49.140:7001/xzkjw)西藏财政会计信息网站 “通知公告、公示” 窗口发布通知。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举行。具体考试地点、时间以自行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合格人员

2018年6月10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西藏会计信息网”上公布。成绩合格人员请关注西藏财政会计信息网站http://220.182.49.140:7001/xzkjw,我们将在网站“通知公告、公示” 窗口第一时间发布填表、提交照片及领取证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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